红网:一些地方政府缘何给开发商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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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7-09-14 0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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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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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出一起咄咄怪事:一个被称为招商引资的“香港商贸城”项目,占地约10万平方米。当地林业部门将这片国有苗圃林地,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包括各种费用)出让给开发商,出让期为50年。地方政府与开发商还签订了一份离谱的开发协议:免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7项税和人防费、水
电增容费等9项费用。乌兰察布市监察局综合室主任刘学尧说:“作为一个地市级政府,谁赋予了你免除国家税收的权力?免除了16项税费,等于是政府明着送钱给开发商。”(9月12日新华网) 我们先来分析在这一事件中,政府做了那些亏本买卖:其一违规将林地所谓以极低的价格“出租”给开发商进行商业和住宅开发,明显是将当地民众乃至子孙后代的利益贱卖;其二,违规免除了16项税费,使得政府财政的收入减少,明显损害国家的利益;其三,违规批地给开发商和违规免除税收,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在纳税人中制造出不公平现象,损害政府的形象。 那么,这么一项亏本买卖,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人做得这么起劲,难道他们不是经济学所称的“理性经济人”吗?非也?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这些政府部门的领导人是最精明不过的“理性经济人”了,在这起政府和民众的亏本买卖中,政府领导人可能就是赚个盆满钵满。 其一,政府送钱给开发商,开发商送“政绩”给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人。如今,许多城市热衷于搞大开发,不惜血本和后代的利益而“涸泽而渔”。那完全是因为搞城市房地产开发,能给城市带来光鲜的外表,能拉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和财政的收入,从而给政府部门领导人带来“政绩”。而“政绩”在领导人的命运由上而不是由下决定的今天,对于任何一位政府部门领导人都有不可遏制的诱惑力。因此,花得小钱线开发商,让其给自己送上一份“政绩”,何乐而不为呢? 其二,政府送钱给开发商,开发商可能带来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人的资产增值。如今的一些地方,一些实权部门的领导人自身或者他们的亲属都在从事着房地产行业,或者他们手中囤积了一批房源,因此,他们的资产与当地的房地产价格息息相关,如果能抬高房价,他们就获利多多。一些地方之所以明里暗里抵制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道理就在这里。因此,政府送钱给开发商,让开发商将房产暴炒,抬高房价,他们与他们的亲属们从中渔利,何乐而不为呢? 其三,政府送钱给开发商,开发商可能在喑里“回扣”给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人。如今在房地产中“官商勾结”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今年4月份,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上海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原上海建设党委书记、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会长陈士杰等官员相继因涉嫌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谋取非法利益而被相关部门调查。今年7月12日,“新华视点”还播出一位一位房地产开发商向记者披露了他们违规开发房地产的内幕:某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原本应交1500万元项目保证金,给一位领导送了钱和物,只交了500万元对方就答应了。房地产中的“官商勾结”如此严重,以致于今年4月起,建设部等八部委开展一场大规模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重点明确指向“房地产领域涉及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在乌兰察布市这一事件中,报道中虽然仅提及“乌兰察布市规划局原局长达格登,集宁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钱玉秉,集宁区国土资源局原党支部书记杨品山、监察队队长杨礼等,因在行政权力使用上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等,被市纪委、监察局免职或给予党纪处分”,但并不等于其中没有无权钱交易的问题。 因此,政府会送钱给开发商,做亏本买卖的核心就在于,在所有者缺位、监督机制和民主机制不健全,在违规、违法成本与代价极低的今天,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领导人敢于出卖国家、公众和社会的利益,来实现自身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政府越是做亏本买卖,他们个人越是获利丰厚!所以,我们要遏制这一事件的再次发生,只能追根溯源,铲断政府部门领导人借机获利之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送钱给开发商的问题。(杨涛)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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