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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公务员950人是多了还是少了?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7-10-09 07:53:0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来自中国人事部的数字显示,2006年,据不完全统计,26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机关共对8496名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政纪处分,其中950人受到开除处分。(10月7日《人民网》)

  按照我国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

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于公务员是直接运用社会公共权力和资源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因而在社会上具有较好的职业声望和社会地位。特别是公务员职业较稳定,职业风险相对较小。加之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工资福利、退休养老等都有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所以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踊跃报考各级各部门的公务员,在一些热门职位上,甚至出现2000多人才能考取一个。近年来,由于我国积极推行公务员制度,并着力积极实施“凡进必考”等各项公务员管理制度,公务员整体素质有显著提高。但笔者认为:仅靠严把公务员“入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疏通公务员“出口”。

  如果说“入口”不严容易影响公务员整体素质的话,那么“出口”不畅则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尽管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其中开除是最严厉的处分。如果单纯地从去年受到开除处分的950个人数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但要相对于26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机关公务员总数来说,是非常少的,淘汰率可能只有万分之一。难怪社会上流传“考上了公务员等于捧上了金饭碗”。

  当前,有少数公务员明明已经不具备当公务员的资格了,但是由于“出口”不通畅导致他们却长期占着位子,或者庸庸碌碌不干事,或者利用职权干坏事。按照公务员标准,这类人本应该予以清理的。但现实却存在这类人只要不到作奸犯科触犯刑律,或者失职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是不会被处理的。难怪有人说:现在公务员掉“饭碗”只有两个,一是触犯刑律,二是严重失职。显然,公务员这种“出口”制度是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也不利于调动公务员工作热情,更谈不上有什么危机感。

  这就要求各地在严把公务员“入口”的同时,积极疏通公务员“出口”,建立健全吐故纳新、纯洁队伍的有效机制。要敢于对那样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公务员说“不”,不能让他们继续滥竽充数,以免影响公务员的整体形象。这就是要各地各部门在评议公务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能由本单位一家说了算。

  尽管不履行职责或违法乱纪的公务员是少数,但他们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损害了公务员的良好形象,也妨碍了一些职能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期待有关部门能依据《公务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对那些徒有虚名的或违法乱纪的公务员,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及时清理,决不能对其听之任之或姑息迁就。(刘纯银)

(责编:吴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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