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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两岁女儿爬五岳 父亲有虐童之嫌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7-10-09 08:27:36    |  文章来源: 西岸社区

  四川成都的市民苏青松,计划让自己二岁半的小女儿,在奥运会开始之前,登完中国五岳,以此壮举作为对奥运的献礼。据悉首站为华山,待黄金周一过,他们就将启程,开始实施计划。

苏青松称女儿非常喜欢登山,从小看到楼梯、台阶就很兴奋

  不知道这位父亲,是不是受了前几个月的“长跑神童”张慧敏从海南跑到北京的启发,而催生出如此“宏大”的计划。“一家人的心愿”,最多是父母两人的想法而已,一个两岁半的孩子,还处在天真蒙昧的阶段,关注的重点应该不会超过玩具娃娃或是动物园,若说她自己想“登山庆奥运”,估计没有人会相信。真替这个小姑娘担心,担心她能否禁得住父亲指派给她的宏伟计划和五座大山的磨炼。

  二岁半登五岳也好,跑步去北京也好,被家长营造出来的“神童”,更象是为了家长的荣耀,被当成筹码制造出来的名人效应。成人的理想通过小孩子来完成,这样的父母太自私。就算是现在借五岳而成名,但二岁的小童到十八岁成人出社会,登山造出的声势能维持十多年吗?这样的父母又很傻。

  中国自古以来的观念就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许多家长持有“自己的孩子想怎么管就怎么管”的想法。小孩子还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处在家长的监护下,特别是还没有多少思考能力的低龄儿童,对父母的要求必须得遵从,否则就是“不听话、不乖”;如此一来,很容易就会有家长把自己的意愿加在孩子身上,设计出来的“前程”,要么是圆父母未了的心愿,要么是替父母脸上贴金,却忽视了子女的真实想法。

  大千世界是无奇不有,各种各样的兴趣爱好甚至怪癖都交织着,只要不影响到他人的行动、不违背他人的意志就没有问题。这一总原则对成人是适用的,但未成年人方面,似乎很难找到很有力的依据。要是换在欧美等国家,别说爬五座大山,可能一座没爬完就被警察抓走了——虐童的罪名可不轻呢。小孩子处于生长发育期,身体的承受力有一定的限度,是不能和成人相比的,数量过多、强度过大的运动都有可能造成伤害;对于成人来说都吃力的行为,让一个不满三岁的小孩子去完成,任谁听到了难免心中不安。

  尽管是“玉不琢不成器”,但对孩子的期望及教育培养还是脚踏实地些好,科学的规律是真理,如果家长坚持要做公认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这样的情况是否该管?谁来管?又要怎么管呢?这或许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进一步完善的部分,否则,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催生神童”出现。(夏虹)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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