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10月22日报道,让旅游局长帮忙签个名,旅游线路当场就可优惠200-1000元!2007年“魅力中华畅冬游”活动10月2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上下九步行街广场正式拉开帷幕。据悉,由各地旅游“掌门人”来“吆喝”、“签售”冬游抵玩线路,这在国内旅游界尚属首次。
旅游局长签名“值多少钱”,新闻给出了答案;旅游局长签名“为什么值钱”,新闻则没有说。在笔者看来,“为什么值钱”这个问题,比“值多少钱”重要得多。
许多地方的旅游局长大笔一挥,旅游线路当场就优惠200-1000元,我真不知道这些旅游局长这么做的依据究竟在哪里。当这些旅游局长信心满满签下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想必忘记了自己只是管理者而不是经营者。作为管理者,旅游局长无权这么签名;这样的签名,也本不应该“有价值”。但事情的怪异就在这里,人们都已经习惯、不再质疑官员签名拥有一定价值,而且,官员签名不但谁能碰上算谁有运气,有官员签名的那张纸甚至会变成“有价证券”——在活动现场,“有精明的市民手持‘局长签名单’现场‘炒票’,价格高达50元”。
普通人的签名一文不值,旅游局长的签名价值不菲,很显然,旅游局长的签名具有一定的“附加价值”。所谓“附加”,就是“额外”,其链条是这样的:签名的“附加价值”来源于官员的“附加价值”,官员的“附加价值”来源于官位的“附加价值”,官位的“附加价值”来源于权力的“附加价值”。权力的“附加价值”来源于哪里?来源于自封,来源于权力滥用,来源于缺乏有效的制约。
“附加价值”本是摆不上台面的东西,可是,此番许多地方的旅游局长不但把“附加价值”推上了市场,而且还在客观上使得“局长签名单”成为“流通股”,这是“潜规则”向“显规则”迈步的惊人一步。遗憾的是,组织者搭台,局长们登场,市民早早排队,甚至,记者称这是“有趣的现象”,唯独没有谁想过:那些旅游局长的笔,难道可以不在规则中写字吗?
旅游局长签名优惠这个“在国内旅游界尚属首次”的现象,一次就嫌多,不应该再有第二次。当然,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签名与否,而应该多多审视各种权力有无额外的“附加价值”。我们看到过很多现象,比如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年3万关系票,3000万元打水漂”,比如今年2月15日记者调查一列火车的一节车厢的结果是“关系票过半数”……此时的“局长签名单”从本质上讲也是关系票。通过大量的这些现象,我们应该明白一个道理:“附加价值”不除,关系票难绝,它总会通过各种让你吃惊的形式把权力的触角伸出来,尽管它们的目的可能不一样,但对秩序的破坏,并无二致。(李知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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