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千余人追堵醉酒书记,让人深思
镇党委书记醉酒驾车,将一骑摩托车的村民当场撞死,激起民愤,引发千余村民追堵。这是12月7日发生在安徽庐江县乐桥镇一起恶性交通事故。(来源:12月9日人民图片网)

警察正在保护肇事者
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出乎正常预料。一个原本并不复杂的交通肇事案件,却因为肇事者自报家门是“镇党委书记”后,竟然立即引起群情激愤,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引来了上千村民参与围堵肇事者,惊诧之余,未免让人深思。
醉酒驾车撞死人,或许是一个让村民们气愤的一个因素,但是绝然不是主要因素。如果是一名普通人,一名没有什么特殊身份和地位的人,还会激起民愤么?还会在短时间内聚集上千人来围堵肇事者么?显然不可能。
可见,是肇事者的特殊身份引来了围观村民的义愤和置疑,是他镇党委书记的特殊身份,再加上他的醉酒驾车的事实,才让上千村民义愤填膺。
这就不得不让人反思了。为何镇党委书记的名头当不了“挡箭牌”,反而却招来村民更大的愤慨和责难,甚至对这位“父母官”动起了拳脚?这里面有村民的价值观认同的原因,因为在村民们的思维里面,根深蒂固地认为“知法者犯法”应该“罪加一等”。身为镇党委书记,身为人民的公仆,却醉酒驾车致人死命,从这一角度来看,村民的激愤是正义的呼声和发自内心的维护受害者权益的动机使然。也正是这一原因,村民们在内心道德的衡量尺度上,给予了“父母官”们高于普通人的道德、是非评判标准。因而,一旦有类似于镇党委书记这样的“父母官”们侵害到群众利益时,就会受到群众们的强烈谴责。
但是,这里面还包含着更深层次的原因。也可以说,有村民们对镇党委书记这样的“父母官”们的“怨气”。说明我们个别基层领导干部的群众威信是极低的,他们的言行举止,或者说他们的日常工作作风没有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甚至是反感和厌恶的。
我们可以做个假设。如果说,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们能够始终保持“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始终将人民群众冷暖疾苦挂心间,少一些官僚习气,多一些务实作风。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们,多往村民和困难群众家里“跑一跑”,多向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始终保持着鱼水深情的血肉联系,深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还能发生“千人围堵镇党委书记”这一丑事么?
温总理曾在今年两会答记者问时说,“必须秉持一种精神,这就是公仆精神。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这是对各级官员的谆谆告诫,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最起码要求。我们的各级官员们,尤其是基层领导干部们做的到底怎么样呢?是不是应该对照温总理的话找一找差距?是不是应该扪心自问?如果真正地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地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地当好了“人民公仆”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千人围堵镇党委书记事件”又怎么会发生呢?(毕晓哲)
(责编: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