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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有什么事是公平的?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7-12-30 11:14:20    |  文章来源: 中国青年报
  公平,辞典上的解释是“合情合理,不偏不倚”。通常,在社会领域,人们会认为“给一切有关的人公正、平等的对待”,就是公平。而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还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分悬殊,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

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2007年,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有哪些事件,这些事件的背后,又说明了什么?

  死刑复核:珍视人的生命

  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复核案件作出重大改革。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死刑复核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作出重大改革,该《规定》于2月28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改变了以往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可以作出核准、改判或发回重审裁判的传统做法,规定对于各地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只能作出核准死刑或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只能在少数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改判。

  点评:剥夺人的生命权——死刑,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严厉的刑罚,至今,仍然拷问着一个国家、社会的法治基础。人们有理由期待,即使无法一夜之间取消这一刑罚,也应该让实施这一刑罚的程序,变得庄重、负责、公开、透明起来。这些措施,直接与一个国家、社会的文明、进步有关,与走向社会公正的进程有关。

  物权法通过:公私财产一体保护

  事件: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这是一部刷新中国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的法律,2889名全国人大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10月1日,物权法正式施行。明确界定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对改革开放以来许多既有制度予以法律确认,并使得人们可以享受财富、创造财富,而不必有太多后顾之忧。

  点评:这是一部意义深远的法律,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在更远的未来逐渐显现出来。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虽然得以通过,但与此不协调、不适应的各种规章、规定,依然在大行其道,保护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法律规定中所渗透的立法精神,要真正贯彻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还有太长的路要走。无论是政府,还是各界,都要为此作出更多努力。

  劳动立法: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

  事件:2006年,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4万人,这也是自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城镇新增就业首次突破1000万人。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就业促进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这一法律的受关注程度,远不如2007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因为,同样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引起了北京、广东等地发生的集体辞退事件,一些用人单位看似规避法律风险的行为,成为2007年劳动者权益领域最受关注的事件。

  点评:相对而言,《就业促进法》像是原则宣誓,这种认识上的意义远不如《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约束力、威慑力大。此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平等的关系,导致了一些单位在契约、保险甚至开除员工方面随意性很大,具有绝对的强势地位。《劳动合同法》中一些强制性规定,比如,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足够经济补偿,必须与符合条件的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长期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所面临的巨额经济补偿等等,对这一情况产生了积极影响。《就业促进法》也好,《劳动合同法》也好,真心希望,劳动者的头上,晴空万里,心情因此舒畅而美好。

  农村低保:让农民平等享受国家福利

  事件: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2007年年底前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纳入农村低保的人数将超过2000万人。

  点评:20世纪50年代所形成的户籍壁垒,高筑起城市与农村的社会管制藩篱。城市,成为发展优先、福利优先、保障优先的特殊区域,农村,成为被公共财政、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所遗忘的地方。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反哺农业成为新的社会共识,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进乡村,让农民享受到生活保障所带来的好处,成为了可能的现实。问题是,这仅仅是一个开始,真正做到城乡一体、保障公平,还是前路漫漫。

  增加基本养老金:实现老有所养

  事件: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消息,2007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左右。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2005年的月均714元增长到2007年的963元。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

  点评:同样是退休,从机关事业单位走出来颐养天年的人,待遇、福利都不错。而从企业退休的人,往往相对收入偏低,工作起点、性质、行业的不平等,影响深刻,直至晚年。而且,这一情况曾经很难改变。近年来,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开始逐渐增长,2007年的倾斜重点,是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者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者。上述举措,让这些走过人生风雨的老人,能够在晚年得到一些经济实惠,或许,弥补工作岗位的“不平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是精神安慰。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有4200万人。

  黑砖窑虐工案:问责执法部门

  事件:5月27日,山西省洪洞县警方破获一起黑砖窑虐工案,成功解救出31名被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农民工。《山西晚报》以《黑砖窑里,他们过着奴隶般生活》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相关新闻照片迅速在网上流传,举国震惊。山西省省长道歉,大范围的追查迅速展开。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彻查“黑砖窑”事件力度不断加强,国内外舆论广泛关注。随后,全国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据了解,黑砖窑事件公开处理,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点评:在黑砖窑事件的舆论风暴中,新闻媒体的作用值得检讨和警醒。记者调查的粗陋,事实的不清与遗憾,以致各种流言、谣传大行其道,引起了整个世界的广泛关切和不安。也由于地方政府初期信息发布的缺位,启动调查的缓慢,导致了进一步的混乱局面。农民工的被解救,使得我们重新审视的问题有很多,部分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失控,就业环境所暗含的危险和陷阱,特殊人群的关爱与照顾,黑恶势力的横行与猖獗等等。创造一个相对清明、珍爱生命的工业社会环境,似乎离我们还很远。

  西部地区“两免一补”:给贫困孩子希望

  事件:2006年,我国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一措施惠及4880多万名农村中小学生。2006年,中央财政投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杂费、免教材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达89.7亿元。而2007年的情况是,全国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惠及全国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据测算,全国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减负500元,因贫困辍学的孩子将更多地重返校园。此外,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开始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财政部预计,全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达1068亿元,同比增长76.3%。

  点评:近年来,中央财政的“蛋糕”越来越大,切一块,给农村贫困的孩子,怎么样?从连续两年的效果来看,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开始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而让边远、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感受到义务教育的温暖,感受到,自己国家的政府,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充分享受接受教育的权利。一个孩子更好地接受教育,会一定程度上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的命运。一亿个孩子更多地接受教育,会一定程度上改变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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