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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狗占位,缺乏公共意识的恶果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3-31 15:59:48    |  文章来源: 西岸时评

  近日,一个名为“hkcomer”的网友在网上发了篇《愤怒!看到这个带狗的女人》的曝光帖,附带一张照片显示,在湖南株洲的一辆拥挤的公车,一女子牵着的宠物狗占了一个位子。(3月30日新华网)

株洲公交车上的一个女子带的宠物狗占了人的座位。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给狗占位不仅有伤风化,也是狗主人缺乏公共意识的恶果,将她在私生活中的习惯带入公共生活。

  给狗占位,近年来在长沙、天津等城市也发生过,狗主人受到谴责后总不以为然,还无理犟三分。当今民众缺乏“公共意识”已成为一个普遍社会现象。例如,在公共场合中旁若无人,大声喧哗,讲着粗话,或满不在乎地挡在拥挤的公众交通要道上;骑着自行车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行人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照样冲挤行人;有的服务人员对顾客吆喝;有些穿制服的人则随意对老百姓推推搡搡;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排队加塞……很多人尚不明白何谓“公共意识”,因为他们在公众场合下仍然只看重“自我”,并强烈地去表现“自我”。尽管这种目无他人的“自我”表现,会使其丢失另一种更深层的“自我”――他人对自己的尊重。

  民众的“公共意识”和社会经济发达程度是并行的,社会经济由低到高的过程就是公民道德素质提高的过程。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公民的“公共意识”与文明社会有差距是必然的。民众缺乏“公共意识”,除了每个人不必为“公共”“埋单”外,人人都认为象公交车、地铁、马路等公共场所是公共的或公家的,就不是自己的,用不着自己负责。不少人缺乏健康的“公”“私”观念。片面认为“公共财产”是“无主财产”的代名词,人们的普遍心理是,公家的东西不用白不用,没必要爱惜,更没必要尊重。这就象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中的自留地的庄稼长得好,而公社的田中作物长得差的城市翻版。有哪一户人家私人的客厅会出现象公共场所那样脏乱差的景象呢?

  国人缺乏公共意识,是因为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公众意识,对给狗占位现象只是众多事例中的个例,单纯的批判未必是最有效的手段。提高国人公共意识,任重而道远,关键在于唤醒国民的主体意识,每个人都应从小事做起,破陋习要从自我改起。只有这样,才能使国人都逐渐具备了“公共意识”,自觉自愿地去保护每一个公共领地,“给狗占位”现象才有可能真正杜绝。(李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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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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