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瓮安6.28事件暂告段落,相信伤痕累累的瓮安县公安局大楼不久也将修缮一新,但是,事件留给我们太多的教训以及审思,不应随着疮痍的抹去而嘎然而止。
事件中损毁的瓮安县公安局大楼
事件伊始,举国哗然。面对相关部门最初的调查和解释,舆论质疑纷纷。一件起因简单的案件何以竟掀起如此大的波澜?此时的评论更多置疑事件背后的真相以及信息能否及时、透明地公开。随着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表示,6.28事件必有深层次因素,评论立即对石宗源的及时反思给予正面回应,并就此展开更深入的探讨。从《反思瓮安事件:维护稳定需要解决深层次问题》到《瓮安事件应成为疏导民怨气的范本》、《不能让群众的怨气形成危险的“堰塞湖”》,从直指政府公信危机的——《评假虎照事件、瓮安事件:谨防透支政府信用》到对《瓮安事件提示基层政府转型之迫切》的思考……无一不是字字珠玑,发聩振聋!
《西岸时评》追寻事件发展的轨迹,按时间顺序集纳各大新闻媒体相关评论,以期能从评论文章的观点脉络探询“瓮安事件”带给我们的诸多启示……
在这里特别要再次提及,以石宗源书记为代表的一批官员对瓮安事件所持有的清醒认识,对于贵州省存在的深层次社会问题的直言不讳,令人印象深刻。他们的自觉反思,让我们对瓮安的未来抱有希望,对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能力的不断提升有了更多的信心。


人民网:瓮安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2008-07-03 )
我认为在这个事情中,首先要搞明白三件事情,并且公之于众:李树芬是否死了怎么死的;李是叔叔是否死了怎么死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放了为什么放了。把这几件事情搞清楚了,远比把责任推给黑社会来得明智。换句话说,黑社会敢于公然围攻党委、政府,当地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在做什么呢?这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家脚。我们只有把真相公布出来,才不会有更多的群众被蒙蔽,这个道理很浅显。
>>>详细
人民网:看省委书记谈瓮安事件"有深层次原因" (2008-07-03)
在一个幅员广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某个地方发生某些问题,是很难避免的。有时候,也不必过度放大或过度解读。但是,作为当地的政府官员,却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推卸责任或不作为。承担责任是官员的基本道德,也是官员的生存底线。
从一起事件中,能够看到"深层次因素",也是一种明显的进步。人们常说,几条泥鳅翻不起大浪。同样道理,几个黑恶分子,也难以挑起那么多的人去对抗政府。正是因为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干部与群众的关系紧张,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不满意,有时候一点小火星,就能激起人们心底的怨气和怒气,造成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
>>>详细
长江日报:反思瓮安事件:维护稳定需解决深层次问题 (2008-07-03)
一些群众对政府工作不满意,导火索可能是某项政策、某个行政行为,但深层次则是观念和体制问题。近些年来,中国经济突飞猛进,各阶层都得了实惠,对政府工作基本上是肯定的。但突飞猛进的不仅是我们的经济,而且还有民众的思想观念。政府转变职能,重视服务,强调透明,但民众的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权利意识也空前高涨。政府在向服务型政府、亲民政府、责任政府转型,但就步伐而言,与公众迅速增长的期待之间,仍存在一定落差。
这种落差容易造成群众对政府的隔阂与误解。隔阂与误解长期积压,便可能导致冲突。 >>>详细
人民网:由贵州"瓮安事件"叩问信息公开 (2008-07-06)
从事件的最初起因,到事后的各种传闻,再到新闻发布会上的追问,都暴露出了一个问题:信息不通畅。
对这些传闻和猜疑,如果不去及时予以澄清、以正视听,难免令人将信将疑。人们接受信息的心理特点表明,面对一种信息传闻,人们大多是本着"宁可信其有"的原则。当相信这些属实时,普通民众都会感到震惊,更何况死者亲属?这便是传闻的杀伤力。
信息公开绝不仅仅是对有关文件、报告的全文发布,也不仅限于对工作情况的总结、说明。其本质和灵魂在于,及时把握民众的信息需求,把握民众的思想动态,坚持"民之所需我之所供"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布有关信息,达到满足信息需求、解疑释惑、消除矛盾的效果。
>>>详细
新华网:"实属必然":瓮安事件的警示 (2008-07-06)
防范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关键在平时。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能站稳中立的裁判者立场,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公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利,建立起公众对政府的忠诚和信赖;同时,司法也要把政府和公众个人摆在平等的地位上,力避出现公民求告无门的境况。否则,如果平时的一些小事处理不好、处理不公,无数的小事,在无数群众之间口口相传,最终就会酿成影响当地社会整体稳定的大事。
瓮安县相关官员被问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修复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裂痕。但是,即便从瓮安县本身,这起事件所表现出来的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方面的遗留问题也需要尽快调查解决,而从更大的意义上看,显然不能仅仅满足于一个具体事件的平息,更应该举一反三,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的革新,完善公民权利保护,使权力切实受到监督和制约,防范此类事件在异时异地重演。
>>>详细
新华网:引咎辞职何以芳踪难觅? (2008-07-07)
在新近这两起恶性事件中,没有哪个领导干部引咎辞职,也就等于是没有哪个领导干部对事件的发生认为自己有责任,甚至没有人为此感到愧疚。这该是引咎辞职难露芳踪的根本原因。
在一些人削尖了脑袋想要当官、买官卖官还是构成一种严重不良现象的社会背景下,"引咎辞职"的规定颇类空中楼阁。在这样的背景下谈这个问题,多少属于侈谈,超前了。
>>>详细
东方网:石宗源书记道歉彰显民本指向 (2008-07-07)
石书记的话很有针对性。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及时得到解决,一些群众心里积累了许多怨气,对一些地方官员怀有不信任感,甚至在特定条件下被人煽动利用,但绝大多数群众本身不是"刁民";他们在一些事件包括群体性事件中表达的情绪,主要反映的是经济利益诉求问题,所以这些事件基本上还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非对抗性和非政治性的特点。地方政府如果恪守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本位,客观理性、公平公正地协调处理好国企改革改制、征地拆迁、矿权纠纷处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诸多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有关部门的官员如果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尊重群众权利,善于把工作做扎实,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是能够有效预防或妥当处理的。
石宗源书记为"6·28"事件向群众真诚道歉,显然并不是一个轻松随意的小插曲,而是彰显了鲜明的民本指向与难得的责任担当。"绝不能用专政手段对待群众",应当成为政府在应对有关事件包括一些群体性事件时的一个基本原则。
>>>详细
新华网:瓮安百姓为何不敢对石宗源说真话 (2008-07-08)
"瓮安事件的发生,必有深层次内因",是偶然,也是必然。长期以来的社会治安状况不好,黑恶势力猖獗,群众没有安全感,甚至在公安局旁边开个店都让人整天提心吊胆,这样的地方党政机关、公安机关,还能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么?
有因必有果。黑社会势力之所以能在瓮安"坐大",有长期打击不力的原因,更有我们一些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情操缺失的内因。基层政权为什么在瓮安事件中如此瘫软涣散?黑恶势力的号召力怎么比地方官员的号召力还要大?
>>>详细
新华网:如果瓮安"6.28"事件没有发生 (2008-07-08)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瓮安的打砸抢烧事件,数目如此众多的黑帮分子,遁迹何处呢?
而这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黑恶势力的"自由疯长"。1998年成立帮派,至今已经10年。毫无疑问的是,10年之前即已为非作歹,才会有了帮派组织;10年之间"发展壮大",才会有了今天的集中爆发。这其间,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都去干啥了呢?
民生多艰,这句话什么时候都不过时。瓮安"6·28"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分析认为,这一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正是是群众的一些合法利益诉求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详细
中国网:"深层次原因"其实是个浅道理 (2008-07-08)
细析贵州领导层对瓮安"6·28事件""深层次原因"的概括,其实"侵犯群众利益事情"的问题也不难见到,个中呈现的危害也不难想到。倒是值得人们思考的是,本是很显浅的道理,为何成了"深层次原因"?
对群众利益这个显浅道理的麻木忽视,根源是事关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官的问题。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执政党的根本利益和最高利益。 >>>详细
中国青年报:瓮安事件应成为疏导民怨的范本 (2008-07-08)
这种官民之间的不和谐,恐怕不止瓮安所独有。特别是在一些资源性主导的县一级行政机构,表现的尤为突出。
官权与黑恶势力的合流,堵塞了民众主张权利的最后一个出口。当然,这实际上也是理性处理此次事件的最佳切口。 >>>详细
工人日报:不能让群众的怨气形成危险的"堰塞湖"! (2008-07-08)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有畅通的民意表达渠道,要有实实在在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相关部门及官员要及时注意哪些事情损害了百姓利益,公众对哪些事情不满。更重要的,对暴露出的问题,不能听之任之,不能视而不见,不能推诿敷衍,不能绕着矛盾走。否则,一旦矛盾积少成多,最后由一个导火索引发恶性事件,往往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详细

瓮安事件三名当事人:王某、陈光权、刘言超
红网:不明真相的群体性情绪因何而来 (2008-07-08)
由围观而参与,由普通民众而不法分子,其转变过程仿佛只在荷尔蒙的瞬间上升。
群众为什么不明真相?居高临下与盛气凌人的解释,带不来真相,只能带来积怨,而缺乏透明的运作先天就丧失了说明真相的最好时机。群众为什么总是容易被煽动,却不容易被说服?反过来看,在这样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民众对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不可谓不高,而现实可能仍有距离,现实的事例,也不尽起到说服的作用。既有不明真相的激昂,又有切身桩桩小事而积累的不满,压抑的情绪转化为暴戾,需要的也就只是一个突破口了。
>>>详细
瞭望:评假虎照事件、瓮安事件:谨防透支政府信用 (2008-07-08)
除却幕后黑手的操弄,在流言传播的过程中,群众对政府信任的稀缺,成为情绪发酵的温床。而近些年类似的一些案件,之所以在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前民声鼎沸,调查几经反复却不见信于公众,足见在某些地方,政府信用已被透支。
全面系统的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亦应尽快列入各级决策者的日程,作为政府信用的制度保障。 >>>详细
人民网:瓮安县委书记县长被免引发的思考 (2008-07-09)
对这次事件,瓮安县领导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悲的是,直到出了事之后,瓮安县的领导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和深层的原因以及群众有多么可怕的心理,还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在情况汇报会上还在冠冕堂皇地东扯葫芦西扯瓢,还在强调县领导付出了多么“巨大努力”。必须明确,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出了这种事不能怪群众,对老百姓更不能随意使用警力,不能随意釆取专政手段。
>>>详细
中国青年报:瓮安事件提示基层政府转型之迫切 (2008-07-09)
从现实分析,抛开某些官员乐于与开发商、建筑商打成一片,牟取个人私利不谈,从理解基层干部的角度出发,我们亦应该看到,很多基层干部也确实有些自己被逼无奈的难言之隐。很多经济建设任务,如某路某桥某开发区的完工,经常都是有着硬性指标的。也就是说,相当多的情况下,基层干部面临着上层考核的沉重压力。
>>>详细
东方网:从瓮安事件谈尊重公民的“不服从权利” (2008-07-10)
在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司法机器以及其他国家机器失灵,或者由于监督机制不到位,公民的个人权利很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法律赋予公民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之外,还必须允许他们通过非常态化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情绪。这些方式虽然不能直接解决他们的问题,但是可以发泄他们的情绪,并且向社会展示他们的诉求,从而引起执政者高度注意。所以,这些权利是典型的不服从权利。
当公民通过诉讼得不到合理的结果,或者诉讼过程漫长,从而使他们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时候,他们要么投靠黑社会性质组织,要么走上街头以自残或者互相残杀的方式,发泄自己心中的愤怒。
>>>详细
荆楚网:瓮安被免公安局长叫屈,屈在哪?
(2008-07-10)
1983年全国严打的时候,他在贵定法办了14人。当接到坐镇瓮安的调令后,他或许还以为按着严打的路子,自己肯定可以把这里的社会治安搞好。但6年后,黯然离去的却是他。申贵荣说: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组织上当时让我来这里时对我说,那个地方很复杂,你个老同志过去,去压压阵。没想到最终这个结果。从这点我们看出申贵荣心理觉得冤屈是因为他被调任瓮安当公安局长,言下之意就是瓮安的大染缸染黑了他,使他背上了黑锅,免去了职务。
>>>详细
中国江西网:充分民主,才能修复瓮安官民互信
(2008-07-10)
尽管新任领导以往的工作卓有成效,而且最近的工作也开展的不错,但并不表明,瓮安政府、公安和民众的关系就能迅速地得到修复,民众就能很快支持新的政府领导。事实上,新任领导工作成效如何是民众考量的一个重大问题,而民众如何能挑选到自身满意的领导是另外一个重大问题,要全面修复政府、公安与民众的关系,就不仅需要这些领导能卓有成效地工作,而且要让民众能更充分地参与到对新任领导的挑选来。民众对于这些官员的选举与任命,事实上并无多大的话语权,当这些官员祸害民众时,民众也无法将他们罢免,才会使得一个小小事件成为导火索,让几万名“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民众聚集在一起,酿成群体性事件。
>>>详细
法制日报:瓮安事件关键细节处置失当
(2008-07-11)
县城是一个特殊的行政区划,与大城市相比比较封闭,仍然是个熟人社会;与边远农村相比又相对开放,民众的权利意识较强。因此,在县城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恐怕就是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民众天然地具有警惕强权、同情弱者的善良心态,一旦获知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可能涉及到官员家属子女,可能发生纵容包庇、销毁证据、推脱责任,必然会作出过激的反映。目前不少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与此种心态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因此,如何在法律层面上积极应对,是我们应当思考的。
>>>详细
新华网:瓮安尸检,展示技术细节的价值 (2008-07-11)
尽量用专业的“技术细节”阐明结论,值得赞赏。如果前两次尸检有这么详细的细节就好了,而这也正是为什么想肯定这个鉴定的原因———中国司法必须学会用“技术细节”昭告正义,而不是把自己和公众陷入争议的漩涡。
技术层面的细节,往往会有颠覆性的意义。司法容不得半点马虎,只有认真展示案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避免案件的泛道德化、口水化。 >>>详细
中国青年报:听一听瓮安被免公安局长的诉苦 (2008-07-12)
申贵荣“诉”的恐怕不只是瓮安公安机关之“苦”。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从事非警务活动的情况相当普遍,什么催粮派款、督促计划生育、设卡收税等,时常看到警察的身影。借用民警参与执法,成了一些职能部门工作方法的首选。为什么一些职能部门喜欢联合警察执法,实际上这是利用警察的权威吓唬、强迫群众。不少地方政府把公安机关看作某一政策措施或工作贯彻落实的有力保障,认为只要公安机关一出马,一切问题都能“摆平”,因此动辄要求公安机关出面。
>>>详细
南方网:清官走了,百姓找哪个? (2008-07-12)
民众所说的不安全,部分是指社会不安全,而这,当然跟政府相关部
门未能尽责有关;部分也指某些部门的权力本身就是祸害,一位妇女就对石宗源说:“杀了人,有钱就能买出来。”显然,有关部门在这里出售了权力。
在上级政府高级官员到来之后,民众觉得稍微安全一些,大官也可以大刀阔斧地撤换不称职的官员。但民众说得好:你走了,我们找哪个?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提问。一直有人抨击国人的国民性,其中就包括其在政治方面的表现,“清官情结”。但是,从他们的言论中可以听得出来,底层民众并不满足于清官的保护。
>>>详细
新华网:瓮安新任县委书记敢不敢碰硬? (2008-07-14)
真正让老百姓满意,在大接访之余,瓮安县委、县政府还要具有敢于碰硬的勇气。一方面,要敢于打黑除恶,并将那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同清除干净;另一方面,还要敢纠正县委、县政府过去的一些片面甚至错误的做法。对那些不认真为老百姓办事,推诿扯皮,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党政机关干部,要敢于“动刀子”,决不姑息。无论涉及到什么部门、什么人,只要确实非法侵占了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就要敢于让他们立即“吐”出来。
>>>详细
大河网:黑帮恰似地震云
(2008-07-15)
一名学生对中新社记者介绍,加入帮会不仅是差生和男生的“专利”。在瓮安,要想安心学习,不为人欺,也必须要加入帮会寻求“靠山”,女生也是如此。帮派成员并非仅活跃在学生间,这仅仅是帮派的最底层。黑帮恰似地震云,它们如果笼罩了百姓的生存空间,那就是社会动荡不安的征兆。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提供公正、安全等作为“公共产品”的社会秩序。正不压邪,政府当作为时不作为,不当作为时难作为,就必然给黑社会提供发展的机会。哪里帮会林立、黑势力当道,哪里就迟早要出乱子。
>>>详细
中国青年报:从瓮安事件看网络实名制要不得 (2008-07-16)
目前已经有个别地方要求实行网络实名制,表面上是怕人家上网造谣、诬陷,给政府抹黑,实际上是怕人家批评官员、批评政府。至于网络上的诬陷、造谣,不管是否实名,公安部门照样查得到。
有些网民虽然在网络上批这批那,其实他们也没什么目的,不外乎就是上网发发牢骚,发完了就睡个安心觉。一旦实行实名制,他们连牢骚都不敢发,怕惹上麻烦。因而,实名制会使老百姓噤若寒蝉,网络上会一片歌舞升平。群众没地方发表意见,官员就不知道老百姓想什么、需要什么、痛恨什么,久而久之,老百姓因无处发泄,积怨越来越多,就容易被坏人利用。瓮安事件正是一个教训。
>>>详细
(责编:徐嵘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