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为1克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在药店的市场价格只有2元(国产),而招标中标价格却达到了81(进口)元每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药品经过招标采购后药价反而升高,低价药品不能中标。即便是中标也被招死……。近日,药商向记者曝出了医药招标里的内幕。有些
药品在改变包装后价格变相涨价幅度最高达到1063%,简直让人瞠目结舌。(10月15日新华网)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百姓生活,而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价虚高。药商自曝医药招标黑幕,其勇气值得肯定。药品从药厂药商到招标部门再到患者手中,要经过招标人员、医院领导、药剂科、主任医师、处方医生等蛀虫层层侵蚀,药价涨到40倍才能中标,药价岂能不高?
而药商似乎也是一脸“无辜”,他们向招标人员与医务人员“攻关”是无奈之举,其实不然,他们是高药价的帮凶与既得利益者。此前有50多家药企老板联名指出,高药价的根子在医院以药养医,建议改革体制弊端。医院以药养医,体制不畅是事实,但药价涨到40倍才能中标,显然不仅是以药养医的问题了。我们不能因为体制弊端忽视了流通环节的腐败。现在,高药价与医疗腐败已经成了行业潜规则,不少药厂和药商,药商与招标人员、医生之间俨然已经结成了顽固的利益同盟。更重要的是,整个行业形成了无形的大利益同盟。在大利益同盟的作用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药品流通环节腐败屡禁不止。
尽管中央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但是某些既得利益者吃回扣、拿提成的毛病不是一天养成的。只要药价虚高的土壤仍然存在,他们显然不会自动放弃利益。药企与药商的主要目的就是最大限度获取利润,他们显然不会轻易改变商业贿赂的惯用营销手段。在我看来,“药价涨40倍才好中标”的医疗黑幕曝光,说明治理商业贿赂的措施还不够硬。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问责机制,通过强有力的监督、问责。让招标人员、医务人员、药商树立商业贿赂成本太高,一旦被抓,得不偿失的思想。
从长远来看,问责商业贿赂,只是马后炮式的追究措施,治理高药价的关口还应该前移,实现打防并举,只有不给医药蛀虫机会,才能从源头上堵住高药价漏洞。事实上,除了以药养医体制弊端以外,药价虚高的要害还在于医疗产品定价体系不透明,药品流通环节过多过乱所致。尽管国家几十次下调了药价,但事实上,百姓并未从中感到实惠。太多的事实告诉我们,只要某种药品降价,经销商、招标部门、医院就停止引进,药企就停止生产,导致药品一降价就立马消失。而价格高昂,同种疗效的“新药”马上被“开发”出来,迅速上市。有报道说,国家药监局每年审批的文号都超过1万个。仅2004年,国家药监局受理了10009种新药报批,而同期美国药监局仅受理了148种。我国新药报批数量是美国的67倍。是我们的药品研发能力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还是药品频繁更换马甲?答案不言自明。
对此,我们期待新医改政策加大医疗投入,扭转以药养医的医疗现状。同时,我认为,在理顺药品定价体制,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加强药品招标管理方面下工夫,也很重要。一方面,有关部门要以壮士断腕之勇,拿出严格问责的大动作。除了规定公众基本用药由国家统一定价外,还要思考压缩药品审批定价的权力空间,直至取消地方给药品定价的权力,解决药品价出多门的问题。药品统一按成分定价,不按药名定价,坚决杜绝“老药”披“新药”马甲变相涨价。
另一方面,可以尝试医院、药店直接从药厂进货,减少流通环节就是减少腐败环节,挤干药价水分。此外,还要给高药价戴上紧箍咒,实行药品出厂价与零售价对接。规定出厂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比例,如果差价超标要坚决问责,铲除回扣、提成的土壤。避免医疗行业腐败积弊架空新医改政策。(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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